关于领取二〇一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
各中层部门: 请于4月3日(星期三)前到纪委(监察室)(行政楼402房间)领取二〇一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,签字盖章后于4月10日前交回。
纪委(监察室) 2013年4月1日